就业见习:用人单位和就业青年的大礼包!
发布者: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创业与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6-03
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推动和管理、社会参与、见习基地和毕业生双方自愿的原则,以促进见习人员实现从见习到就业为主要目标。
2019年7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19〕1号)文,规范我省就业见习工作的管理,扩大了就业见习的范围。
一、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三、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经县级以上就业局认定均可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全省就业见习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级就业见习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市县就业局负责见习基地的具体经办和管理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发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负责见习基地的审核认定、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评估考核;(三)负责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资格审核、公布工作,以及相关补贴的申报、审核、公示和拨付工作;(四)负责见习人员的跟踪服务和见习期满未留用人员的后续服务工作;
(五)负责就业见习相关统计工作。每季度结束当月25日前,各市县通过就业失业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统计数据报送省就业局;
(六)省就业局负责每年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一次考核评估;市县就业局负责每年对本市县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一次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可委托第三方实施。重点考核评估就业见习基地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师资队伍、见习效果等情况。
(一)申请见习基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二)企业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10个以上;事业单位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到 5 个以上。无违规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用工合法合规;
(三)有见习帮教师资力量,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工资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劳动安全条件,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四)入驻我省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的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如达不到见习岗位设定条件的,可以依托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单位,按照权属关系向相应就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海南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海南省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见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见习基地在认定期限内不再具备见习基地设立条件的,经审核后,取消其见习资格。在认定期限内,见习基地第一年度完成见习计划人数达不到 50%的,可延期1年;两年内完成见习计划人数达不到 50%的,由批准设立机构取消开展就业见习资格。
见习基地招聘见习人员上岗之日起,5 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同等享有单位正式员工的政治与业务学习、生活补贴、文化活动等待遇。对严重违纪和因主观重大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发放的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在产业园区、孵化基地设立的就业见习基地,由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统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将补贴转拨给相应的创业企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见习基地统一购买。
见习基地按月支付见习人员见习岗位工资,并在支付见习岗位工资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就业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初次就业见习补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未就业青年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海南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岗位工资银行支付凭证;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申请后续就业见习补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就业见习岗位工资银行支付凭证;《就业见习生变化明细表》(就业见习人员有变化时提供)。
附:各市县就业见习工作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