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者: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创业与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9-06

海南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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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报到证作用说明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认定毕业生干部身份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入户、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二、       省外院校毕业生回琼就业报到手续规程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手续

要求提供材料: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

(二)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入户、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1、就业单位为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省级企业单位(省工商部门注册单位):

要求提供材料:⑴、毕业证原件

⑵、报到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原件

              (4)、就业单位接收意见:A、国企要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有上级单位的要加盖其公章同意B、事业单位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C、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接收证明、空岗卡、考录部门录用通知书D、私营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原件(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2、就业单位为市县级企业单位(市县工商部门注册单位):

要求提供材料:⑴、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就业单位接受意见及所在市县的人社局(就业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接收函原件

三、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改派手续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原单位同意改派函(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省略)

4、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改派证明

5、新用人单位接收意见:A、国企要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有上级单位的要加盖其公章同意B、事业单位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原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C、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接收证明、空岗卡、考录部门录用通知书D、私营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原件(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注:①从毕业之日起,二年内户口档案保存在学校的可申请就业改派。超过二年时间的,应直接回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才调动手续。

    ②省内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在海南的,按照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入户、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办理。

四、省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遗失补办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

              2、遗失声明(在省级刊物刊登)

              3、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从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的省内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补办报到证(介绍信)。超过一年时间的,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遗失证明后,加盖省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五、毕业生档案迁转手续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调档函原件(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调档证明或函)

3、不是毕业生本人亲自领的,需再提供委托书(本人手写,签字并加按手印)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名称: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    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琼苑宾馆斜对面)

联系电话:0898-65351699、65341724

邮政编码:570203

网   址:http://www.hnbys.net/ (毕业生档案查询)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外的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内的毕业时间超过两年毕业时间未超过两年不能办理改派。到报到证抬头的单位办理托管后,按在职人员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需提供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函、毕业院校出具的改派申请三份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办理。单位是私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劳动用工备案表、三个月以上社保清单四样材料办理。其中备案表要联系单位人事,咨询海南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电话65203111 65203222)。联系工商注册地的就业局或人社局办理“接收函”,来我处办理改派时提供“接收函”与报到证两份材料办理。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企业在市工商局注册 提供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申请函”、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三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需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到证四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首先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是否需要换发省内介绍信,确实需要办理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三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



省外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户口关系需派回原籍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户口关系或企业可以办理代理 携带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到证原件两份材料办理。持迁移证且户口是海口或三亚户籍的,要加带盖“迁出”公章的旧户口本。除携带户口本和报到证之外,还需要提供抬头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或“未就业证明”或“同意派回原籍证明”。毕业生携带以上三份材料办理。首先咨询单位是否需要换发省内介绍信,确实需要办理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三份材料办理提供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劳动用工备案表、三个月以上社保清单四样材料办理。备案表要联系单位,咨询海南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