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和使用说明
发布者: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创业与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25

关于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和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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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和使用说明

 

1、表格全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教育部同意要求管理,是对大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的综合评价材料,归档后作为毕业生档案的必要内容之一。

2、每位毕业生必须填写登记表,在毕业离校前以系部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填写完后,由系部统一安放至学生档案内。

3、毕业生本着对本人、学校、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填写表内的各项内容,要求用黑色、蓝色水笔填写。

4、表内所有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留有空白之处。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

5、本人学历自小学时开始写,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6、“家族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亲兄弟,亲姐妹)。

7、“自我鉴定”必须本人客观填写,不得有夸张虚假内容,自我鉴定应从政治上、思想上、学习情况等多方面认真总结。

8、毕业生登记表不得请人代写,不得涂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就业办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