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创业与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3-28

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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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生

离校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就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各二级学院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深入挖掘岗位信息,持续开展网络招聘和现场招聘活动;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微博、手机短信等手段,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和个性化就业指导,努力帮助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积极为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加强汉语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拓展社区、农技、双语教师等基层就业岗位。各二级学院要把目前尚未就业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指定教师开展“一对一”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心理辅导、岗位推荐和求职补贴等帮助。

三、加强对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二级学院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就业工作人员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政策培训,帮助他们全面、准确了解国家有关政策。

四、尽快开展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自查。当前正值毕业生签约的高峰期,各二级学院要在6月份集中开展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自查,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采取当面访谈毕业生、电话回访用人单位等方式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毕业生思想教育,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各二级学院要高度关注毕业生就业舆情动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重点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先进典型,防止媒体渲染和炒作。要开展切实有效的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到基层建功立业;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办

2013年3月1日